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在几年前和小舅子向一个煤车公司租了一辆大车谋生,租车时担保人是我,后来由于生意不好就让小舅子和外甥一起经营这个车去了,由于亲戚关系就没有过户,也没写什么欠条之类的,后来他们就没有继续支付这个租赁费,公司就把我的银行账户冻结了,我向小舅子和外甥要,他们赖着不给,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冻我银行的钱,我该怎么办?请律师指点帮助,谢谢

2019-01-09 20:45: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是对银行贷款的行为,有工作有社保,是否需要他人进行担保,当事人可以自行与银行协商确定。  另外,如果银行要求需要担保人的,当事人可以根据担保法第七条规定寻找担保人进行担保。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七条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 要看你在担保合同中约定了何种担保形式,据具体情况确定应承担的责任。担保分为两种形式,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如果是连带担保则你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一般担保你有权要求对方起诉你的朋友,在你的朋友无力赔偿的情况下才有你承担责任。
    一般担保指的是,合同约定先由你朋友承担责任,承担不起才有你承担。

  • 1、当事人对于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承担保证范围内的保证责任。
    2、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之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保证责任。连带保证责任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履行承担保证责任。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8条、19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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