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如果结婚不到一年,并且夫妻双方长期分隔两地,结婚到现在在一起的时间不超过三个月。现因女方隐瞒怀孕,并且在没有经过男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做了流产手术。女方所怀孩子的身世也不清楚,男方通过手机通话记录,发现女方长期和一男子每天保持频繁的联系,并且很多联系都是在非工作时间内。现男方起诉离婚(男方婚前应女方要求分期购买了一套房产,并同时写上了两个人的名字,但首付和婚后分期还款一直是男方承担),但由于法律规定女方在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目前不能起诉离婚,请问,男方如果等到半年后再去起诉离婚,要求房产归男方所有,并且要求女方退还8万元彩礼和三金首饰,是否可行?

离婚
2019-01-10 02:11: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彩礼返还是不合理的。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 婚后购置的手饰应该定性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是个人专用的、三种情况下应该返还彩礼:
    (1)双方没有登记结婚手续的;
    (2)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在一起生活的;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上述第
    (2)、
    (3)两项必须以离婚为条件。
  • 结婚彩礼不是共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有明确的界限,其范围和偿还方式都有明确区别。
  • 你好,依据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为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