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2011年入住小区没有欠物业费,2015年7月新物业接管,2020年我卖房子物业突然说我欠3年的物业费,买我房子的人给我起诉了,

2021-05-15 07:15:4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房子没有入住也要交物业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业主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关于物业费法律法规有:《物业收费规定》第二条: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提供服务(包括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以及根据业主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应当按照本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标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物业收费规定》第三条:物业管理企业实行明码标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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