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上班的时候和人说话,没跟他说什么他打了我一拳,我问他打了什么,他打了就爱怎么办,后来我一时生气,眉骨打了几个洞,然后马上和他一起去医院,缝了17针,所有的医疗费,伙食费都由我报销了。后来我两个人都被开除了。现在他的监护人来了,我是否有刑事责任,如何减少自己的责任。

暴力伤害
2021-05-15 09:11: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实际工作中,医疗纠纷处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及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过失造成人身损害的事故。根据其精神,砚山县卫生局和各医疗机构相应成立了医疗事故争议受理办公室,卫生局受理办公室由主管医疗的副局长和医政科成员组成,各医疗机构受理办公室由业务副院长和医务科或科主任2至3人组成,受理办公室人员具体负责监督医务人员的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接受患者对医疗的投诉,向其提供咨询服务。
  • 你好需要鉴定,根据结果确定
  • 你好,建议直接报警,进行伤情鉴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