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朋友合作开了酒店。我出资二十万元以上,朋友出资十万元以上,酒店工作不到半年,就撤走了。两人投入的钱全部亏损,还欠债几万元。朋友是法人。在这种情况下,我比他多出十万日元左右。后续债务我应该承担吗?

2021-05-15 13:38:3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方式:合伙人以自己所有的财产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并且在各合伙人间互负连带责任。
      《民法通则》
      第三十五条 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是特殊的普通合伙,则要看该债务的产生原因,是否因某一合伙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如果是,则其他合伙人不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不是则所有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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