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土地的继承情况如下:
1、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时,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因而
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死者在承包时分配的土地份额由家庭内部其他人继续承包,无论老人和子女是不是分户,土地确权应该归其儿女所有,子女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可以继承其土地;
2、如果作为承包一方的农户消亡,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趋于消灭,由发包方予以收回承包地;
3、假如耕地允许继承,那么
继承人如果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获得两份承包地;
4、如果承包方的继承人不是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会承包
继承权,如果继承,那么就会损害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