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孩子受伤了,受了小伤,皮肤外伤,付了医疗费,对方还不服,我该怎么处理呢?

2021-05-16 03:12: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亦对强制医疗程序作出了框架性规定。
    而民事法律方面《侵权责任法》第32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 报警,可以申请伤情鉴定
  • 你好,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报警,由警方调查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