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公太爷去世了,老太太又找到了男人。这个男人什么都没有,住在我们家。六年来对我们没有任何贡献,我们有两个孩子他们也没有,负担全部压在我丈夫身上,现在有矛盾却把我丈夫赶出去了。我该怎么办?

2021-05-16 11:45: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丈夫去世,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其法定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对遗产进行继承;
      
    2、法律依据:
      1)《继承法》 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 要看具体情况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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