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把房子拆了。当初和开发者商量的条件是,一年支付一次过度的费用。第一年撤去的时候,一年的过度费用被打到了我们的卡上,到了第二年就没有说过度费用拖欠了。说好的合同上说的三年的交房到现在为止两年多都没有动工,过度费用也没有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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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告后没有在合理期限交付怎么办?
开发商延期交房,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的,但是给出了延期交房的理由,这种情况下购房人没必要解除合同。虽然不是因为不可抗力或合同约定的免责理由,但属于购房者能够承担的范围,例如开发商资金出现问题导致停工了一段时间现已恢复等,购房者可以选择等待并且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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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发商违约之后就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开发商不想支付的话,您可以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如合同中有仲裁条款的,你可以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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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