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抱着5个月大的婴儿,走在绿灯人行道上。突然,一辆三轮车撞上了婴儿,然后婴儿被送往医院。因为婴儿太小,没有检查结果,他不得不慢慢观察。事故发生后,撞人的人也支付了当时的医疗费用。然而,孩子的父母认为孩子将来可能会有遗留问题,所以他希望撞人的人对此负责。然而,事故发生后,他的手机关机,无法联系到他。如果他想起诉,他该怎么办?
医疗事故纠纷
2021-05-16 15: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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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
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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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