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性是湖南长沙XX的,男性是江西宜春XX的,小孩子是单身先育的,户籍跟随女性早已到了,如今想把小孩子的户籍迁到男性户籍上,女性的不迁过来行吗?有什么办法?如何迁呢?本地的规定小孩子和妈妈的一起迁过来,并且只有迁到村民委员会,不到男性家中,我想问一下怎么解决呢?

2021-05-17 06:32: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婚先育是指在没领取结婚证与准生证的情况下,将孩子生出来,这就违背了各地方的《计划生育管理条列》,属于违法行为,按照规定,孩子出生后要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 不管是否为婚生子女,任何机构都无权拒绝给孩子落实户口等相关权益。
    小宝宝虽为未婚生育,但他(她)的法律地位与婚生子女毫无二致。他(她)对其生父母均有继承权。只要是生下来了,无论是计划内生育,还是超生,还是未婚生育,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公安部门都无条件上户,只要能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就行了。
    而且根据国家规定,医院对不能提供《生育证》(俗称:准生证)的妇女不得拒绝接生。
  • 迁入地的住所为合法固定住所,无居住条件的商业用房、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记常住户口。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落在同一家庭户的,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不得单独迁移
  • 你好,应该可以迁的,找户籍部门领导或者上级部门反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