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总是对我说(要离婚),他想简单地在民政局签字离婚,他就这样让我出去了,我很懊悔,结婚后必须在他身边帮忙工作,我结婚四年到现在,对于这种情况,你的我该怎么办?怎样才能给自己更好的方法和利益?

离婚
2021-05-17 11:33:5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只签了离婚协议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就不是离婚,两人还是婚姻关系;
    2、只有办理了离婚登记及拿到离婚证,两人才不是夫妻;
    3、离婚登记手续: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居民身份或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情况属实,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
    (2)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双方要求离婚但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 婚姻双方其中一方要离婚的,有两种方式可以解决:
    一、双方协商好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问题后,自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二、到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对是否离婚以及婚内财产问题进行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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