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妈妈八十五岁,文盲,现在想立代书遗书,用什么方法立的遗书有法律效力?

2021-05-17 15:20: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代书遗嘱的法律效力?遗嘱是遗嘱人对自己的财产或其他事项所作的处理,应当由遗嘱人自己完成。但是,遗嘱人不识字或因生病等不能书写,或者不愿意自己书写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写遗嘱。《继承法》第17条第3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对于代书遗嘱的法律效力,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如果见证人符合法定条件,并有证据证明你父亲立遗嘱时及其后存在不能书写的情况,则该遗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你可以参考以上的内容,然后进行遗嘱的书写,这样的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  其中遗嘱代书人、见证人所需条件:  
    1、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应当是成年人或者是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人。  
    2、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必须是理智健全的正常人。精神失常、丧失理智的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因此,不得作为遗嘱代书人和见证人。  
    3、嘱代书人、见证人必须是能够了角遗嘱内容、知晓遗嘱所用语言的人。在通常情况下,盲人、文盲、不知晓遗嘱所用语言的人,不能成为该遗嘱的代书人或见证人。  
    4、嘱代书人、见证人必须是与继承遗产无利害关系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和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他们与继承死者的遗产有切身之利害关系,因此,不能作为遗嘱代书人,见证人。
  •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可以分为很多种,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等。而其中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是最高的,公证遗嘱是经过公证处进行公证的。也有相关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代书遗嘱有严格要求的,首先代书人与立遗嘱人不能有利益上的利害关系,然后还要有两个以上与立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见证,最后,立的遗嘱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这样才具有法律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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