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年,我们村村民的自留地被政府征用,现在村民可以起诉政府获得损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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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对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即使符合要求进行买卖,也只能转让使用权,不能转让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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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农村土地被征用二年后未使用,属于闲置、荒芜土地。原农村集体有权恢复耕种,对耕种的青苗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您可以与政府协商,要求补偿。希望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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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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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