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一名房地产销售,两月前,我还在天津市市场销售一套房屋,订单走的一个自称为是代理商的人,房屋顾客买完以后,一直说提成未出来,不给结算,直至七月低的情况下,我联络房地产商,说钱在13号就早已打给他们了,可是他如今以各种各样原因回绝结算,我想问一下我该怎么做

2021-05-17 17:41:3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1、营销代理营销代理=策划+销售代理、资质策划、代理的资质佣金(代理费)①费率:可参考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
    (1995)第971号文《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为成交价格总额的
    0.5-
    2.5%②固定费率或者浮动费率,一般采用浮动费率,费率随销售率、销售价格等浮动③一般采用按进度支付,比如按照每月的销售价格总额进行结算
    4、策划①策划人员的数量、素质、结构、经验的要求,多少人要求策划人员有类似的策划经验②明确策划应该提交的工作成果如价格策略、市场购买力调查、阶段性营销策略、品牌策略等③策划代理公司有权在项目宣传广告中明
    5、销售代理①通常为附条件、附期限的独家代理,应该在合同中约定,在一定时间内(如开盘销售后3个月)达不到一定的销售率,开发商有权终止代理,或者同时委托其他人同时代理②代理权的转让或者以合作代理的方式进行变相转让的禁止条款③在约定的地区范围内禁止从事相同性质项目的销售代理④甲方(开发商)自己进行部分销售的约定是否允许代理费如何约定⑤销售价格必须经委托人(开发商)确认,受托人没有调价的权利,也有约定受托人有一定的上下浮动价格的权利⑥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字进行销售,委托人应该在合同中约定自己指派专人负责签订合同、收取房款以上是销售代理合同注意事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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