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甲(我方)2012年以18万元的价格向乙方出售房屋,但双方没有办理产权手续,只进行了协商。现在乙方以30万元的价格向丙方出售,乙方希望我们直接与丙方签约,避免中间税金,谢谢我们(甲)是否有风险。

2021-05-17 19:44:4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契税一般是在网签合同去房管局备案的时候就开始缴纳的!也有的地方是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缴纳的,具体可以咨询当地地税局工作人员!
    一、交房指的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该合同约定的日期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志着小区物业管理建设正式启动,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用户共同管理和相互监督局势已然形成。
    二、具体的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在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里应该有明确的约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购房合同里的具体约定时间。如果开发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话,开发商属于违约行为。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三、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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