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先生,你好。我买的房子现在可以入住了,最后一笔钱还没有结清。无法联系开发人员支付最后一笔款项。现在有人说他买了住宅区的房子。我们付最后一笔钱,不付的话就卖我的房子。我们在外面工作,家里发生了什么事,开发人员也没有通知我。最后一笔钱该付给谁,第三者有权卖我的房子吗?我该怎么办?我希望你能在百忙之中帮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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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动产登记非自己户籍所在行政村的小产权房最好是卖掉,小产权房只能在有该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居民之间转让,外村户口的居民无权购买非本行政村的小产权房的。
二、不动产登记又称为不动产
物权登记,是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国家确定的职能部门将有关申请人的不动产物权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1.登记是依当事人申请的行为。
2.登记是国家专职部门的活动。
3.登记内容为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
4.登记事项须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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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证据可起诉要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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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看实际情况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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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