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离婚后可以还彩礼吗?

离婚
2021-05-18 00:35: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解释二》(2004年4月1日公布实施)关于离婚彩礼返还的规定: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法发〔1993〕第32号)第18条规定:“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产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对取得财产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的规定共有三种情形的需要退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你好,如果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一般不予退还彩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