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告在执行局保全了资产,但我后来没有保全资产的审查要求参加分配,我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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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产保全,首先要知道,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申请人应提供担保并且在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诉讼财产保全,由申请人向立案法院申请或法院以职权决定,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
具体的程序到法院后,案件主审法官的书记员会引导你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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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具体分析吧,主要你说的情况也不是很清楚,如果你的案子已经判决并且已经进入执行阶段,而别人的案子还没有分配完,并且被告的财产资不抵债,应当是可以要求参与分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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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要求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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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