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几年前我弟弟因为故意伤人罪被判刑三年半,并且附带民事赔偿八万多,14年服刑回来后,因为没有正式工作,我家里也没有钱,所以一直没有赔偿对方。去年我弟弟因为有小孩了,家里找信用社贷款了五万块给弟弟结婚。后来我贷款买了一辆车,因为我发现有癫痫症状医生建议我不要开车,所以我就将车借给我弟弟开。他今年在一个私人公司找到份工作,底薪1800,最多也只能有3000一个月。可能对方看我弟弟有车了,以为他有能力赔偿,就去法院要求强制执行。可是我弟弟名下根本没有任何财产,平时有时候还需要我将银行卡借他用。我也没能力替我弟弟赔偿,因为车贷还每个月要几千。我弟弟在法院传他过去的时候,执行人说对方要求三年内还清。我弟弟可能态度不太好,说不可能还的清。法院现在以我弟弟不执行法院判决为由拘留他15天。我想问,拘留以后会怎么处置?可以直接放出来吗?如果一直没有钱还难道就要一直这样反复拘留吗?还是再次判刑?由于家里只有乡下的一栋房子,我爸妈和他老婆都住着,我弟弟平时自己在城里租房住。车子是我的,并且还要还贷款,我弟弟已经生了一个小孩了,我弟媳妇肚子里又怀一个小孩只有一个月有快生了。现在将他关进去了,如果不赔偿是否就真的再判刑。判刑后呢?还需要赔偿吗?是真的无力偿还。

2019-01-10 18:33: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你好,根据您所说的情况,故意伤害罪的处罚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里是指实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为又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刑法有特殊规定的,不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例如,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致使被害人重伤的,按强奸罪定罪量刑,而不按故意伤害罪与强奸罪数罪并罚;抢劫致人重伤的,按抢劫罪定罪量刑。
  •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罪嫌疑人无前科,且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民事赔偿协议,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并出具《谅解书》,犯罪嫌疑人是可以判处缓刑的。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涉嫌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