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个朋友记得我那几万块钱是去年的。去年借的钱的借条同意在今年8月1日还清。结果到现在都在找借口。不仅手机没还,还要去法院告他。他是XX的,我是湖南的。他还欠我两万九。

2021-05-18 15:16: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如果债权人明知对方将借款用于一般违法行为,法律将不会保护债权人利益,如果明知对方用于犯罪行为,债权人还可能构成共同犯罪或其他罪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 可以先私下与债务人沟通。双方确定一个还款周期和数额,要求债务人出具还款计划、还款协议等。这样,既可以取得将来主张权利的有力证据,又避免了贸然起诉,让对方知道没有借条或者借条遗失而赖账,丧失诉讼权利或者面临败诉的风险
  • 借条和欠条在法律上是两种概念。借条一般来说,无论是形式还是内容上,都是因借款关系形成的,而欠条则不一定,有可能是因借款关系形成的无息借款,也有可能是由其他合同形成的,例如买卖、劳务、租赁等原因形成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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