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现在我们公司和北京的一家公司有合作关系,他们签的合同内容是北京的业务外包给我们公司,在我们公司的地方,让我们公司招人,工资是北京方面支付的,现在北京方面不能支付工资,有权委托我们公司吗?招聘时,我们公司答应支付100%以上的工资。

2021-05-18 18:00: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包括岗位和职责,劳动报酬是基本薪资,如果不注明这些内容,该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
  • 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
  • 根据你们之间合同约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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