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连续20多年在企业工作,企业关门,请问退休的员工是否继续工作。

2021-05-19 01:21: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员工以没有缴纳社保为由离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及补交社保。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你好,退休后,继续在公司工作的,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与公司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的调整。双方是劳务关系,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由双方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 建议详询社保部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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