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85岁,我现在有两个姐姐,一个妹妹,父亲现在是我的生活,生病住院和生活都由我一个人承担,他们一毛也不分,我岳母的癌症注册医院需要妻子照顾,所以我和姐妹商量要求他们每人派十个工作日照顾我的共同父亲们。另外,我岳父母只有一个女儿不能照顾。现在我很难。我想办法律手续,怎么办?等待回复。

2021-05-19 06:08:0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一般来说,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不属于夫妻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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