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破产前申请和解需要破产清算吗?

监视居住
2021-05-19 07:02: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破产法上,债权人申请不具有集体诉讼的性质;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只能行使自己的请求权。因此,按照破产法的规定精神,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的请求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须为具有给付内容的请求权;须为法律上可强制执行的请求权;须为已到期的请求权。  
    2.债权人申请的形式条件。  根据司法解释,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材料有:  
    (1)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2)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3.债权人申请的实质条件。  破产法第7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在这里,法律对债权人申请的实质条件只规定了“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这并不意味着在债权人申请的情况下,破产原因的事实构成只有一项。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事实属于企业内部情况,债权人通常无法确知,因而不应要求债权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加以证明。有鉴于此,破产法第11条第2款规定,债权人提出申请的,债务人应当自受理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如果债务人确实不具备破产法第2条规定的破产原因所要求的其他事实,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后,可以裁定驳回申请。
  • 公司经营中的问题由公司章程规定;损害赔偿以实际数额为依据;清算以公司应有财产为准;但走普通清算还是破产清算要看公司财务状况确定

  • 1、看你们的章程约定,如果需要开股东会决定的,他擅自决定侵犯了你们权利,造成损失的,你们可以要求赔偿;
    2、以实际损失赔偿;
    3、破产限于资不低债,股东如果决议解散,股东应当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算,如果发现资金去向不明,你们可以追究责任人的刑事及民事责任。公司的资产含债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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