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请求
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
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残疾人请求侵权赔偿的;
(七)未成年人请求
损害赔偿且其监护人经济困难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应予法律援助的其他事项。
二、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
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