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借出去40万,借款人不还钱现在我要告他诈骗罪后,钱还能给吗?

2019-01-10 23:19: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借款还完后,对方不归还借条及担保合同,保留还款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不需要对其履行任何付款的义务;
    有权要求其返还借条;
    如果原债务人在此问题上纠缠不清而影响工作、生活的话,完全可以主动一些,请个律师将其告上法院,要求停止侵害,返还非法占有的借条。
  •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
    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 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
    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保证人来代偿债务。
  •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确实打算偿还的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但是如果是失联了,大多可能是触犯了诈骗罪了。
    要尽快通过法院诉讼维权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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