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当时,我们开了酒店租了房子,签了合同。里面没有写钱的数量一个好像写了15000元左右。当时,我们付了3000元工作了两个月。我们放弃了。我觉得应该赔偿书,说应该借给房东。而且,现在8个月又说需要7000元。我想问一下哪个合同有效,两个合同都签了字,是票据。

票据纠纷
2021-05-19 18:30: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第二十三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物权消灭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 你好!根据实际的情况而定
  • 要结合具体证据分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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