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马路边有五间现拿房以往土地局和村民委员会认同盖起来的,如今县委书记规定拆卸,不应该赔偿,我该咋办

其它
2021-05-19 18:46: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物权法》第四十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3.集体成员对分得的土地享有合法的使用权,具体土地范围以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和土地证为准,要进行征收征用的,需要达成一致协议并予以补偿。
  • 你好,你们是哪里的?你们现在属于无房户,必须给你们宅基地的,建议和国土所打行政诉讼,告他们不作为
  • 你好:
    报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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