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农业户口,能否迁入我老公爷爷的城镇户口,我老公是城镇户口,但不在同一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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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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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的户口是非农业户口的,迁移到农村落户后,还是“非农业户口”或者“居民户口”(在迁入地已经统一为“居民户口”的前提下);
2、户口迁入当地后,只是挂靠的关系,并不属于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迁移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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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户籍政策可以问一下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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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