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老公完婚十二年,平时喝酒了就闹脾气砸东西,乃至动手能力打架,为了更好地小孩子我忍了。可是如今他异地恋了,要和我离异。我家俩小朋友,大的十岁,小的是收养的才6个月。我由于生宝宝得了慢性疾病,不可以过度疲劳,长期性吃药,假如离异应当如何判呢?

收养
2021-05-19 20:38:0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
    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 对于孩子抚养判决,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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