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我们公司的商标想要被认定为驰名商标,那么这个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会被考虑进去吗?

商标
2018-07-21 13:10: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驰名商标是指经过有权机关依照法律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中国法律对驰名商标的解释(司法解释)内容:驰名商标是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其中“相关公众”是指与商标所标识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和与前述商品或者服务的营销有密切关系的其他经营者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驰名商标的行政认定与司法认定是不同的,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驰名商标,相较对行政认定简单、时间短些,但受到的保护也不具有行政认定的保护全面,那些行政认定的驰名商标程序又是怎样的呢?  
    1、认定驰名商标的企业需要收集报送的相关资料、文件。(如:商标的知名度证明、使用时间证明、近三年内的销售、产量、收入等)  
    2、申报文件收集齐全后,必须通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报送有关材料。  
    3、通过各省级工商局应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  
    4、经各省级工商局将其初审并签署意见的有关申请材料以邮寄方式及时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 你好,关于驰名商标保护期限,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后,如果商标权人需要继续使用该商标,可以通过办理商标续展手续的方式使商标专用权得以延续。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八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也就是说,商标续展注册申请自商标有效期满前六个月至有效期满后的六个月内均可以提出,商标局均予以接受。  期满前的六个月一般称为续展申请期,有效期满后的六个月由叫续展宽展期,在宽展期内提出的续展注册申请,申请人除缴纳续展注册申请费外还应按规定缴纳迟延费。
    举例说明如下:某企业的商标有效期限如果是从1985年7月10日至1995年7月9日,那它就应该在1995年1月10日至1995年7月9日这段时间提出续展申请,但如果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在这一段时间内提出,则还可以在法律规定的宽展期内提出,即还可以在1995年7月10日至1996年1月9日内提出。
    不过即使是在宽展期内提出的续展申请,其续展被核准后的有效期仍从原注册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而不是宽展期满之日起计算。从上面例子来看,延续的十年是从商标有效期届满的次日开始计算,而不是从申请续展的日期或者核准公告的日期开始计算。
  • 商标保护是指对商标依法进行保护的行为、活动,也是指.对商标进行保护的制度(程序法或实体法)。  商标保护是通过商标注册,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及商标使用人受到保护。
      商标保护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由国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公安经济侦查部门主动行使权力对主管辖区内发生的假冒注册商标、商标侵权案件进行依法查处,另一种是由企业、个人向上述两个权力部门举报商标违法、犯罪行为或由相关商标使用权人向法院起诉商标侵权。
      商标保护期限自商标注册公告之日起十年,但期满之后,需要另外缴付费用,即可对商标予以续展,次数不限。续展要在规定的续展期内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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