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递投送货物,没让本人签单,把包裹扔在门卫,包裹外包装没有,明显打开过,而且东西被偷,还有东西损坏,贴在包裹上的单子都没有。打电话投诉,踢皮球,说是找始发地。当地申通有人过来证明包裹动过,东西也少了。很生气,应该怎么理赔?
消费者维权
2019-01-11 08:2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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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目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通则》、《
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消费者主要有五种维权的途径:
1、协商解决;
2、投诉、调解;
3、行政申诉;
4、提请仲裁;
5、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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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企业运送快件的损失赔偿适用于《邮政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即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也就是说,快件出现丢失或损毁时,赔偿额度应不受‘所付邮费三倍’的限制。” 消费者支付快递费,快递公司收取了快递费,双方在法律上已经形成了有效的合同关系,快递公司应当按照约定完成快递服务。
“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快递公司工作上的失误等原因,物品丢失或者损毁,只要消费者能够提供当初快递物品的发票等价值证明,快递公司都应按照照价赔偿进行赔偿。也就是说,无论是否保价,都适用于《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民事法律关于损失赔偿的规定。
”没有保价的物品,消费者要保留能证明其价值的凭证,一旦物品出现丢失或损毁,可以利用凭证并依照相关的民事法律,要求快递公司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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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中出车祸货物损坏,这涉及到货物风险转移问题,主要看你们合同怎么约定。
如果约定由你负责运输,或由你自行选择运输方式的话,那么货物损失风险由你承担;之后可再向车主家属或保险行使追偿。
如果约定由你代办托运,或者对方委托你找车运输之类的话,那么货物损失的风险由对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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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