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借了高利贷,钱都还清了,没有给我借条,我怕以后还来要钱,怎么办

2019-01-11 08:34: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民间借贷的利率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的,就可以认定为高利贷。债务人对属于高利贷的部分可以不还,债权人因此提起的还款请求也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本金和合理的利息是要偿还的。
    (二)由于高利贷引起的诉讼,时效2年,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适用最长诉讼时效20年。
    (三)因为赌博等犯罪行为产生的高利贷属于恶债,可以拒绝偿还。如果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而产生的,夫妻双方要承担还款责任。即使夫妻离婚,债权人仍然可以向任何一方追讨。约定不承担债务的一方偿还债务后可以向另一方追讨。
    (四)刑法中没有关于放高利贷的罪名,但是在此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如故意伤害等按相应的罪名承担刑事责任。
  • 借钱不是非打欠条不可,如果没有打欠条,对方无异议,依法是可以要回所借的钱款的。
    如果对方不承认拿了钱,可以采取录音等办法,收集相关证据,来达到要回钱的目的。
    如果有办法证明钱是给了对方,但对方不承认是借,是给的,这就需要对方出示相关证据,否则,对方必须还你钱款。
    如果对方拒不偿还,可以持相关证据,到法院诉讼解决。

  • 1.如果有其他证据,比如录音、短信、微信等能证明借贷事实的证据,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钱;


    2.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同时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的规定中有详细介绍,建议查阅

  • 1、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法律只保护合法的维权方式,债权人因索要债务而殴打债务人必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逼迫债务人还债而非法拘禁债务人,必然仍会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2、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6条,民间借贷的月利率上限为3分,超过部分的,债务人有权要求返还。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受害人伤情如果经司法鉴定达到轻伤,打人者会被依据刑法234条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伤情如果经司法鉴定为轻微伤或不足轻微伤,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43条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4、依据刑法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34条、238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43条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6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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