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种药品,有两个以上的厂家,在当地连锁药店购买,只卖一个厂家的,问原因,说其他厂家价格高,利润低,连锁总部不进货。问:这种情况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是否属于独家经营?我想买另一个厂家的药品只能去其他连锁药店?

消费者维权
2021-05-20 10:12: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垄断价格行为来自垄断,垄断破坏竞争秩序。因此,反垄断价格行为首先就需要政府对规范竞争秩序立法。规范竞争秩序的立法,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这些法律是规范价格行为、减少或防止不规范价格行为的重要手段。
    世界上市场经济国家都先后采用市场竞争法来规范市场行为。我国于1993年12月1日开始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当前重要的是严格价格执法以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强化价格法律法规的威慑作用和约束力。
    目前正在拟定《反垄断法》。《反垄断法》中应该把反对行政性垄断、部门和行业垄断、地方保护主义、行业保护主义等,作为法律的重点调整对象。当然,要处理好反垄断与规模经济的矛盾。
    在反垄断过程中不能损害规模经济。适度规模是必要的,它有利于促进合理社会分工,有利于节约和综合利用、开发,有利于新技术、新设备的研制和使用。对于那些大垄断厂商,只要没有操纵市场、价格共谋行为,应予以支持。
  • 您好,建议协商订立协议
  • 所称代理是否独家代理权限?你拿货属自用还是用于该地区的销售?如果从它地进货用于该地区销售则会侵犯该地区的独家代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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