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小区停车后开门,后面来了一辆电动汽车,擦了一点门,摔倒了。这是我的全部责任吗?我带她去医院检查照片,主要是皮肤外伤,修养几天,今天又带她去复诊,然后她说要弄错工资,需要给她吗?之后她去医院的话,我有责任吗
医疗事故纠纷
2021-05-20 16: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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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
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期间原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的。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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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是否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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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诉讼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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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