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医院生孩子,缝合手术做了3次,第一次医生说没问题,第二次说没问题,可以追究医院的责任。

2021-05-20 21:3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诊疗当中,医生要主动告知患者病情和医疗措施。
    如果医院实际未履行告知义务,这就损害到患者的知情权和诊疗权。如果患者不能独立从数据中获得正确信息,等于医院用数据将信息隐匿,使患者继续不知情和受控制。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要说明医疗风险,还要告知替代医疗方案供患者选择,实施前要征得对方的同意,这个同意还不是一般的口头同意就行了,得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时,也要告知其近亲属,而且要取得书面同意。
    否则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就要承担赔偿责任了。
  • 这个应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要是对方存在过错,构成医疗事故,就可以要求赔偿
  • 你好!这个要看治疗是否规范,医生有没有过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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