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父亲20年前在农业银行由百货公司和自来水公司担保贷款10万开砖厂,由于经营不善倒闭,当时破产法只针对国营企业,私人不适用,当时除了农业银行的钱以外,其他合伙的人欠的钱已还清,但农业银行这20年内没有给我父亲打过一个电话或者来人找过。今天农业银行到我们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我说父亲诈骗,借钱不还,人也找不到。

我想问两点:

第一我父亲属于诈骗吗?

第二农业银行20年不来要钱,现在来要合理吗?难道没有什么追溯时限之类的说法吗?

2019-01-11 11:56: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银行贷款的担保人,要承担以下担保责任:
      
    1、作为一般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作为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
      
    3、以特定财产(房产等)设定抵押提供担保的,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信用社可以申请法院拍卖、变卖该财产,以财产变价款优先受偿。
  • 企业债务如果有担保人的,应追究担保人的责任,列为共同被告。企业注册资金不实的,还应追究注册资金担保人的责任。《担保法》施行前的担保行为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意见》,《担保法》施行以后发生的担保为适用《担保法》。
  • 借钱不还不一定算诈骗,构成诈骗是有条件的。
    借钱不还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由于没有能力偿还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诈骗。如果有能力偿还不还,可能涉嫌诈骗罪。因此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当时人的实际偿还能力以及当事人不还款的原因,从而确定当时人是否满足我国刑法规定的诈骗罪的规定。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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