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人一周要我三万元彩礼,说工作闪闪发光,走了,不退款,怎么办?

2021-05-20 23:42: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所以,如果存在第
    二、第三项的情形,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如果女方不退,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退。如果不存在第
    二、第三项的情形,女方不退,男方起诉到法院要求女方退,法院也是不会支持的。
  • 领取结婚证了吗?若没有领,你可以起诉要求返还全部彩礼,至于车,登记在谁的名下?建议你携带相关的证据
  • 你好,可以要求返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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