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的房屋办理了宅基地使用权的本子,现在被原土地使用者给拆了,原因是本次土地整改后重新分地时,我们房屋所占地在他的地亩数之内(丈量宅基地时他要求将房屋量到了他的名下),镇司法所无法处理,请问怎么办?

2019-01-11 12:09: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如何办理农村房子土地使用权证:  
    1、向村委申请,村委审核同意,进行公示;  
    2、到镇办建设规划部门申请规划手续;  
    3、到国土所申请,填写文书;  
    4、经镇办审核;  
    5、国土所整理材料上报市局;  
    6、市局上报政府批复;  
    7、通知村委进行批准公示;  
    8、通知户开工及办理登记发证。  具体费用各地不同,请到当地建设规划和国土所咨询。
  • 各地存在差异,应以当地的具体政策为准:  
    1、原则上来说,当事人的宅基地在一定的期限内,未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建房)的宅基地,其使用权,是需要重新申(请)批(准)的;  
    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身份证、户口本等,事先咨询该宅基地所在地的村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为便于说明,以河北省为例,供参考):  第十二条下列宅基地的使用权,由村民委员会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收回:  
    (一)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需要调整的宅基地;  
    (二)为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占用的宅基地;  
    (三)农村村民一户一宅之外的宅基地;  
    (四)农村“五保户”腾出的宅基地;  
    (五)自依法批准之日起连续二年未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的宅基地;  
    (六)县(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当收回的其他宅基地。
  • 农民宅基地土地证如何办理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 房屋土地70年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按照国家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工业用地50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40年。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间开始算起。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2、《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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