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案件反映

现将我的情况向你们反映以下。

2008年8月5日上午10许,我正在家里休息,派出所的警察到我家里,说有些事要和我说说,我被带到派出所,说我是被网上通缉的逃犯,我大吃一惊,我好好的在家里待着,也没有进过公安局,也没有做过违法的事,也没有见过警察,怎么变成了网上通缉的逃犯?

我说他们一定是搞错了,他们说濮阳警察一会就来,后来见到濮阳的警察,说我2007年在濮阳搞物流货运期间,侵占公司的财务,被拘留,被上网通缉,我这才搞明白是怎么回事,

我说你们搞错了,2007年我在濮阳搞物流货运期间,和物流公司签定承包了濮阳的收货部,自负盈亏,和物流公司的帐目日清月汇,资金来往清清楚楚,有帐可查,

由于是新地点,业务不好,(当时公司承诺3-6个月赢利)一直亏损,到我们解除合作关系时,我欠公司的钱我打的有借条,公司拉我的东西也有收条,而且公司占用我租用装修好的房子继续经营(房租已予交一年到2008年4月)。我们还没有算帐,怎么是侵占公司的财务,我们之间是一般的债务关系,你们不了解清楚怎么可以随便立案拘留人,他们不听我的解释,拿出拘留证让我签字,下午4点多被带到濮阳,在经侦队的办公室他们对我进行了审问,8月6号下午7时,我被取保候审出来。

这就是事情的经过,

我的疑问有几点:

1、 一个普通的经济纠纷,怎么会升级为刑事案件。

我不否认我和公司之间的债务关系,但警察怎么不调查清楚就进行立案,将一个普通的民事问题升级为刑事案件,将一个普通的公民变为上网通缉的刑拘在逃犯。

公安部已三令五申,严禁警察涉嫌一般经济案件,他们办案怎么那么不负责任。

2、 我是8月5号才见到濮阳的警察,事先他们也没有对我传唤,可拘留证上我2008年7月30号就被拘押在市看守所,8月4号又变成了上网通缉的刑拘在逃犯。

3、 我欠公司的钱我打的有借条,公司拉我的东西也有收条,和物流公司的帐目日清月汇,资金来往清清楚楚,有帐可查

4、 他们2008年7月29日立案,7月30日签发的拘留证说我被羁押在市看守所,8月4号上网通缉说我刑拘在逃,逃跑日期是2008年7月2号。可我一直在家里待着,哪里也没有去呀。他们怎么能编造事实哪?

公安局是政府的执法机关,应该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去办理案件,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可他们怎么这么随意哪?

这件事对我震动很大,把我从一个普通公民变成了网上通缉犯,在我们家里、村里都影响很大。

因此我希望领导过问此事,给我一个公正的交代,还法律、公民一个尊严。

经济犯罪
2019-01-11 13:47: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通缉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通令缉拿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归案的一种侦查行为。   网上通缉就是对未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的特征照片长传到公安部网站,供大家识别和提供消息进行抓捕。
      另外,所谓“网上通缉犯”只是指公安部门内部网络共享全国范围内的通缉犯资料,这样当其他地方出现嫌疑人时可以马上进行资料对比,提高了抓捕犯人的效率。并不是说大家都可以从网络上就可以看到所有通缉犯的资料。
    一般只有部分A、B级通缉犯。在公安部门的公开的网页上,也只有部分A、B级通缉犯的资料。而在各地方的公安部门网页上,也只有部分。想获得全面的,对老百姓来说不大可能。
  • 当事人可以去上级公安机关控告或投诉,要求依法办案。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  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  
    (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第四十八条 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受行政处分的人民警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降低警衔、取消警衔。  对违反纪律的人民警察,必要时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措施。
  • 酒驾醉驾属刑事案件的是:饮酒驾驶属于行政拘留、醉酒驾驶才构成犯罪,属于刑事案件。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中规定,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并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小于80毫克为饮酒后驾车;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为醉酒驾车。

  • 1、有合同签订的,根据合同订立的纠纷解决方式解决;没有订立纠纷解决方式的,可以事后达成该合意;事后也不能达成的,可以起诉、仲裁
    2、没有合同的,可以和解;也可以搜集好证据,到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或者让法院调解。
    3、除经济纠纷外还有人身等收到威胁的,可以报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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