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培训公司的培训协议,公司是甲方,受训者是乙方。
我是第一次签合同,实训项目是IT行业的,期限是四个月,当时说的是前三个月补贴每月一千生活费(没其他工资),从第四个月开始如果考核通过了每月三千五左右(没其他补贴),当时说是贷款教学,学费一共16800,分两年分期还完,前六个月还83,后面就是还1000,(当时没仔细算这个总共加起来都超过17000了),然后乙方有以下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或者终止培训,但是乙方要全额支付甲方培训费:1.乙方无故旷工三天及以上,2.违反公司保密规定,3.乙方行为造成甲方损失一千元及以上的,4.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身体财产损失的,5.乙方提交个人资料不真实的,6.采用分期付款但未办理后续手续的,7.违法犯罪的
有以下行为的,30天内按照每天200元学费,超过30天全额付款给甲方:1.协议签订后,乙方单方提出退训或者单方终止协议的,2.乙方违反协议相关规定的
乙方培训后考核不及格,甲方可再加两个月培训时间,若两年内,乙方未能上岗或者未能自主就业的,甲方退还30%的培训费,
这个协议签了快一个月了,甲方说要拿去盖章,前两三天才发到我手上,
我想问:这个合同的生效时间是签订的时间还是发给我的时间?
还有就是这个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现在(从签合同算起差不多四十天)(从我拿到合同算起是五天),我现在拿到合同再仔细看了几遍,感觉自己被骗了,我想解除合同,如果现在我解除合同是该怎么付款?这个合同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