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男朋友的父母就离婚了,后来我男朋友的父亲又娶了一个女人,那女人也是离过婚的,而且她和她的前夫有一个女儿,年龄和我男朋友差不多大,现在这女人想把她的女儿嫁给我男朋友(我和我男朋友还没有结婚),我想问问,如果我男朋友和他继母的女儿结婚,这种婚姻是否合法

离婚
2019-01-11 14:22: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男方拒绝的,涉嫌构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案件,许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调解无效”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反映。
    而有一些离婚
    离婚的形象图
    离婚的形象图
    案件,虽然是“调解无效”,但并非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调解工作中,往往存在着力与不力,深入与不深入等差别,直接影响着调解效果。
    多年的民事审判实践说明,“调解无效”和“感情确已破裂”的含义不完全相同,“调解无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确已破裂”。因此,不应当把“调解无效”作为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根据。
    在审判实践中,既不要把“感情确已破裂”与“调解无效”完全等同起来。也不要把“调解无效”简单地作“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志。更不要把“调解无效”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是“感情确已破裂”。
  • 按规定,离婚后再婚需要收回离婚证。对结婚证离婚证丢失或毁坏的,不能补发。若当事人丢失或毁坏了《离婚证》的,则当事人可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经核查婚姻登记档案,证实当事人确曾依法在该机关办理过婚姻登记。
    再将当事人申请核查属实的情况,报市、市辖区、县民政部门审查批准后,依法为当事人出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所补办的有关证明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合法婚姻相对于不合法的婚姻的合法权益:合法的好处与保护具体体现在,财产上,民事上等,咱举几个例子,没结婚证,夫妻开个公司,与有证夫妻开个公司,如果分手分配上大不相同。没证夫妻一方出轨,在法律上几乎是没办法惩罚的,有证则不同`````总之合法夫妻,往往在许多事与物上拥有共同或关联责任和权益,无证的却没这些。
    法律是一种量化的尺度,尽可能的以无争议依据解决争端办法。
    而道德是一种无法量化,不同人不同的理解,代有着强烈个人观点的东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