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了一万元购房诚意金;还签了一份内部认购书,认购书中写明这一万元为订金,在开发商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后,十五日内交余款,订金自动转为购房款;十五日不交余款,示威弃权,开发商可以把房屋卖给他人,并退还一万元订金。现在的房子早已取得预售许可证,但我现在因个人原因,不想买了,开发商不同意退还订金一万元,我该怎么办?

2019-01-11 16:31: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订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订金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购房者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属下列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
    (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
    (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
  •   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时,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自己可以主张解除合同,主张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表内加盖的印章应为法人单位行政章(原件一式二份)。
    (2)已办理勘察、设计报建的审批表(A4复印件)。
    (3)已办理缴交手续的《番禺区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缴款书》(A4复印件)。
    (4)使用《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协议书》(原件)。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鉴证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
    (6)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A4的复印件)。
    (7)《中标通知书》(A4复印件)或免招标批准书(原件)。
    (8)属监理范围的工程项目的《番禺市建设项目监理许可审查表》(A4复印件)。
    (9)提供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施工员上岗证、质安员上岗证、桩基础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应与施工单位一致。
    (10)属安监范围的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检查表》及《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表》(A4复印件)。
    (11)已办理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A4复印件)。
    (12)属初步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需附初步设计审查批文(A4复印件)。
    (13)人防办批出的《番禺区建设项目人防地下室易地建设缴费证明书》或《番禺区建设项目人防地下室建设证明书》(复印件)。
    (14)收齐上述资料,3个工作日内办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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