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去年8月看好一楼盘,当时交了定金并在开发商的催促下付了首付款。直到今年1月开发商才通知我签订购房合同(期间楼盘没有拿到预售许可,为提前违规售房),我提出要先看合同条款再签约,开发商说合同打出来就生效,不能提前看,由于该期房交房较晚,事情就一直耽搁在这里,期间收到过开发商催签合同的电话,并威胁要发律师函。

近日我再次去开发商处商谈签合同事宜,在我一再坚持下开发商同意拿出其他相同内容的合同供参考,该合同由正文和6个附件(补充条款)组成,其中一个附件内容有很多不利于购房者的霸王条款,合同正文中提到“正文中未尽事项以该补充条款为准”,我提出不能签订这样内容的合同,开发商同意将该补充条款从合同中移除(合同连同附件是订书器装订),不签字盖章,但对正文中提到或引用该附件的条款,不同意更改。我想咨询:

1、如果合同正文经签字盖章生效,正文中提到或引用的附件是否同时生效(即便附件不签字)?

2、开发商以我迟迟不签合同为由威胁发律师函,如果由于合同条款纠纷无法解决,上升到法律途径,法院是否支持他的请求?我是否需因推迟签合同赔偿开发商?(比较棘手的问题是已经交了首付)

3、合同中户型图只有轮廓,没有尺寸信息,仅文字说明了建筑和使用面积,这样验房时是不是就没有依据了?这点是否可以成为不签订合同的理由?

4、如果合同条款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我能否要求退还定金和首付?我现在是否能以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的情况下售房并收取首付为由起诉开发商要求退款(现在预售许可已拿到)?

问题比较繁琐和着急,请各位律师老师帮忙解答一下,不胜感激!

2019-01-11 17:27: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退定金有以下三种情况:
      
    1、如果交了定金双方就合同内容协商了但不能达成一致而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2、一方无故不在约定期限进行协商或擅自改变认购书中的内容而导致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适用定金罚则。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政策调整致使一方有正当理由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所以,能否退还定金关键是你是否在约定时间与开发商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事宜进行协商。还要看交定金时认购书的约定。
  • 定金是以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 定金是一种金钱担保方式。定金是通过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担保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或者解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
  • 国际保理合同样本可以参考下面的。 方(甲方):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保理银行(乙方):住所(地址):负责人:经办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鉴于:甲方作为销货方以其与购货方之间形成的应收账款,向乙方申请办理[有追索权/无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甲方xxx乙方xxx
  • 交了首付要求退房属于单方解除合同,如果开发商不同意,只能起诉,但你必须有充分的理由才能打赢官司,建议可以跟开发商协商处理好相关的事情。具体得看协议如何约定?开发商只有协助义务,贷款年限及贷款数额,要看个人的具体情况。
    按你陈述的情况,开发商可以追究你违约责任,违约责任要看认购协议的约定。尽量与开发商协商,要退全款有难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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