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爸爸兄妹五人??三年前房屋拆迁??一个有房证大房子??一个没房证小房子??我叔叔为了要有房证的大房子?主动赡养老人??达成口头协议??现在?我叔叔用各种理由??不再赡养老人??我爸爸怎么才能维护自己

拆迁补偿
2019-01-11 17:35: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何赡养老人,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
    以对继子女要求为例子:

    继父母和继子女的关系,是因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再婚而形成的。

    《婚姻法》第27条第2款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根据该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产生以下权利义务关系:

    1、继父母有扶养教育继子女的义务;

    2、继父母有管教保护未成年继子女的权利义务;

    3、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继父母的义务;

    4、继父母继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 《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对于不赡养老人的,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老人应子女不赡养起诉法院的,法院查明情况后,要强制子女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根据当地的生活标准,判决子女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也可以根据老年人追索赡养费的申请,在判决作出前,依法裁定子女先行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以解决老年人的生活急需。
  • 关于不赡养老人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例如:《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因此,老年人的子女是主要的赡养人。
    “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根据《继承法》和《婚姻法》规定,凡有赡养扶助能力的子女,不分男女均负有赡养父母之责。这种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和父母之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和生父母、养子女和养父母、继子女和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或继母之间。
    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有赡养的义务。女儿出嫁后,一方面继续负有赡养自己父母的责任,一方面又要协助丈夫赡养其父母,即自己的公公婆婆。
  • 首先有没有遗产继承权与赡养不赡养老人没有直接的关系。一般
    1.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是否具有继承权看其是否按照继承法规丧失继承权。继承法: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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