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爸爸兄妹五人??三年前房屋拆迁??一个有房证大房子??一个没房证小房子??我叔叔为了要有房证的大房子?主动赡养老人??达成口头协议??现在?我叔叔用各种理由??不再赡养老人??我爸爸怎么才能维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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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赡养老人,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
以对继子女要求为例子:
继父母和继子女的关系,是因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再婚而形成的。
《婚姻法》第27条第2款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
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
根据该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产生以下权利义务关系:
1、继父母有扶养教育继子女的义务;
2、继父母有管教保护未成年继子女的权利义务;
3、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继父母的义务;
4、继父母继子女有相互
继承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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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对于不赡养老人的,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老人应子女不赡养起诉法院的,法院查明情况后,要强制子女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根据当地的生活标准,判决子女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也可以根据老年人追索赡养费的申请,在判决作出前,依法裁定子女先行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以解决老年人的生活急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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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赡养老人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例如:《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因此,老年人的子女是主要的赡养人。
“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根据《继承法》和《婚姻法》规定,凡有赡养扶助能力的子女,不分男女均负有赡养父母之责。这种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和父母之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和生父母、养子女和养父母、继子女和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或继母之间。
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有赡养的义务。女儿出嫁后,一方面继续负有赡养自己父母的责任,一方面又要协助丈夫赡养其父母,即自己的公公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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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有没有
遗产继承权与赡养不赡养老人没有直接的关系。一般
1.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按照
法定继承。是否具有继承权看其是否按照
继承法规定
丧失继承权。继承法: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
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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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