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

2021-05-22 14:13: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 除承担企业债务分到自己名下的份额外,还需对企业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承担连带性义务,即其他投资人无力偿还其名下的债务份额时,自己有义务代其偿还债务份额,且不能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来承担责任,而必须以个人全部财产来清偿债务(此谓无限责任)
  • 首先,你说的该合伙人是不是有限合伙人,如果是,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如果不是,则为普通合伙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不存在说不用承担责任的问题。
    其次,以劳务出资,也应在合伙协议确定其劳务价值。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对亏损平均分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