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的土地被县征收为工业用地,但至今没有开发。现在土地所有权应该是我们村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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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用的土地,属于农村集体土地 ,不能对其所有权进行买卖。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由此可见,买卖宅基地应经主管机关的审核批准,未经审核批准,买卖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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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土地征收的话,首先征收方会向你们提供一个具体的征收方案,里面会有具体的赔偿价格和方案。如果说价格能接受你可以签署该征收赔偿协议。最终的土地赔偿款会统一划分到您所在村集体里,但你也可以从村集体里获得相应的赔偿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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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