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犯罪嫌疑人任某有医师资格证,但是医师资格证过期没有年检,用偏方自制中药给别人治病,治疗风湿骨病效果显著,后来吴某慕名而来喝药后出现严重不适,找任某医治,治疗过程中吴某没有身体反应,出现休克的症状,任某打120求救,但是任某想到吴某的情况可能会影响自己的生意,于是120到的时候就说已经解决了问题,任某就把吴某捅了数刀分尸抛尸。根据调查,吴某休克抢救的有效时间为20分钟,9点28吴某休克,9点40救护车到,10点任某捅吴某。问题是任某是否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任某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罪,如果不是医疗事故,那应该是什么罪

医疗事故纠纷
2019-01-11 19:55: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刑法》第335条特别规定了医疗事故罪。该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本罪主观上是出于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其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在诊疗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与诊疗护理常规,  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诊疗护理职责,其行为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对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  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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