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和债务清偿的方法有:
1、保留必要遗产后清偿债务。
2、继承人使用遗产清偿债务。
3、受遗赠人使用遗赠清偿债务。
4、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继承比例使用遗产和遗赠清偿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1159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
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1163条规定,既有
法定继承又有
遗嘱继承、遗赠的,由
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
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